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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2016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十三陵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713
核心提示: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平区2016年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平区2016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十三陵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平区2016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十三陵镇)工程

项目编号:JY-CPZBEZ-2016-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学兵

项目联系电话:180465000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

地址:昌平区十三陵镇泰胡路2号

联系方式:李红英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志雄 6971326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蓝郡底商西环路29-1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清理现有管道1106米。新建管道4387米,污水提升泵井1座,污水井116座,化粪池340座,隔油池114座。改建污水提升泵井1座,污水检查井15座。更新井盖582套。破除及恢复道路面积5976平方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6)依据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7)外地进京建筑企业需持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8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7.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24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蓝郡底商西环路29-12(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代理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蓝郡底商西环路29-12(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有效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2)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3)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及盖章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B本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2、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3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蓝郡底商西环路29-12(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原标题: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昌平区2016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十三陵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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