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曲靖市农村(集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招标编号:YNDT-160904)进行公开环保招标,诚邀符合资格的服务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曲靖市农村(集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招标,监测范围主要包括曲靖市辖区内140个农村(集镇)饮用水源地(地表水或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麒麟区(7个)、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沾益县(8个)、富源县(27个)、马龙县(8个)、陆良县(16个)、罗平县(12个)、师宗县(12个)、宣威市(22个)和会泽县(25个)。
2.服务期限: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监测(每个水源地完成1次监测)并提交环境监测报告。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10.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类似监测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
2.投标人必须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有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证证书(认证的监测项目必须符合此次项目要求的所有监测项目);
3.投标人在云南省内必须设置实验室并取得相关资质认证;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约纪录,承担的监测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可于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3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曲靖市北园路妇女儿童中心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及其附件原件;3.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资格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仅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出具);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在有效期内);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以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