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东山城垵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闽瑞晟漳招【2016】029号的东山城垵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一期)工程设计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6】110号、东发改【2016】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东山城垵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一期)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东山县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设计能力日处理污水10万吨,分三期实施,一期项目占地面积35.33亩,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2万吨,厂外配套污水收集干管,铺设DN200-DN700污水干管公17.616公里,其中:重力管2.45公里,压力管15.166公里;厂外配套污水提升泵站6座等内容。本项目采用ARES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排入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内皓月湖。
2.4.投资总额:本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2.2亿元。
2.5.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和调试工作配合等。
2.6.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厂外配套污水收集干管(含提升泵站)、污水处理厂内所涉及的工艺、公用工程及附属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工艺、管道、土建、电气、自控仪表、处理设备、总图、给排水、消防、暖通、防腐等专业工程。
2.7.设计周期
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审计止。
2.7.1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报批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方案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报批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初设文件审查会后5日历天内提交初设设计文件报批稿;取得初设批复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
2.7.2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8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建设部163号令)、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最新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给水排水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设计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9日至2016年10月03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