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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吨/日 鹤壁市发改委同意实施鹤壁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283
核心提示:2020年06月02日,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科 发布了《关于鹤壁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鹤壁市发

202006月02日,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科 发布了《关于鹤壁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鹤壁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鹤壁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鹤城管文〔2020〕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鹤政办公会〔2019〕15号)精神,结合《鹤壁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意见,同意实施鹤壁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2020-410611-77-01-041646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静脉产业园内,淇滨区金山办事处蔡庄垃圾填埋厂西北侧。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规模为处理污泥200吨/日,分两期建设。本期规模为处理污泥100吨/日,共用系统的厂房一次性建成,预留二期主系统建设用地。主要建设污泥处理系统,废水、臭气收集、热力辅机等配套设施及给排水工程、环保设施等其它附属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56.26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和建设单位筹措。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同意在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等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符合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请据此文件,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建设标准,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

八、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责任制、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项目监管,规范项目管理,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确保按批复工期建成投用。

九、项目投资纳入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2020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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