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金旺煤业有限公司已委托成都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宣汉县金旺煤业有限公司福禄煤矿30万吨/年生产规模独立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现向公众公示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宣汉县金旺煤业有限公司福禄煤矿30万吨/年生产规模独立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宣汉县金旺煤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达州市宣汉县塔河乡石峡村四社
建设内容:改造利用现有东翼工业场地和主平硐,对现有煤矿独立升级改造,改造完成后具备年开采30万吨原煤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汉县金旺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定和
联系电话:15528883666
邮箱:105363956@qq.com
地址:达州市宣汉县塔河乡石峡村四社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成都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84354685
邮箱:49666040@qq.com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88号4栋1单元13层12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五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七、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