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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审批前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814
核心提示:安徽六安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详情如下

安徽六安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详情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6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施工许可(环保业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

二、建设单位: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建设地点: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园村

四、环评单位:安徽德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基本情况

为推动六安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园村投资建设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一次规划,两期建设。本次环评仅包括项目一期工程餐饮垃圾处理,以及预处理车间、厌氧发酵区及其他附属工程,为二期工程厨余垃圾处置预留用地。

项目总占地面积38550m2,建筑面积5365.2m2。主要工程包括综合楼、预处理车间、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站、综合设备用房等。设计处理餐饮垃圾100t/d,地沟油20 t/d。项目拟采用“预处理+中温厌氧发酵+沼气综合利用”工艺,产出物为工业用粗油脂、沼气,再配套沼气发电设施。项目建成后可产工业用粗油脂3686.5t/a,沼气9200m3/d,沼气总发电量505.89万kwh/a。

六、产业政策相符性

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实施)、《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七、选址可行性

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选址位于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园村,拟建项目周边分布有垃圾填埋场、三峰垃圾焚烧发电厂、六安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等企业,根据《六安市城乡规划局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纪要 第7号文》(2019年8月29日),同意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选址。

根据《六安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六自然资函[2019]244号),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同意通过用地预审。项目用地性质属于环卫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选址合理。

八、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机械、车辆冲洗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

2、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企业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六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中的相关要求,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项目施工采用商用混凝土,减少搅拌混凝土扬尘影响;施工现场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定期对扬尘作业面喷洒水;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封闭运输,减少扬尘量。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减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用于回填场地及铺设道路,其实施过程应合理衔接,尽量避免土方堆置,若需堆置则应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项目多余弃土应及时外运至指定区域;生活垃圾设置临时收集点,环卫部门统一送垃圾焚烧场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软水制备系统清洁下水经管道收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暂存(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100m3),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沼液、冲洗废水及储罐废水采用“预处理+ MBR(2级A/O+UF)+臭氧高级氧化”的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00t/d。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裕安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陡步河最终排入淠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是预处理车间、脱水车间、水解酸化单元、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发电机组燃烧废气,沼气锅炉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1)预处理车间及水解酸化单元局排臭气

对于预处理车间投料仓、滚筒筛、一/二级筛分设备、蒸煮釜、三相分离机、浆料暂存罐、沥水罐等设备及水解酸化池、除砂器等产生的高浓度恶臭气体采用定点收集,管道输送,卸料车间、出砂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整体抽吸、管道输送。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送入1#除臭系统处理,采用“两级化学洗涤(酸洗+碱洗)+生物滤池+低温等离子”组合除臭工艺,处理达标后经20m排气筒排放。

(2)预处理车间全排臭气

为减少无组织逸散的恶臭废气排放,建设单位拟对预处理车间内如卸料大厅等未收集的恶臭废气采用整体抽吸、管道输送进入2#除臭系统处理,采用“化学洗涤(碱洗)+低温等离子”组合除臭工艺,处理达标经20m排气筒排放。

(3)脱水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局排臭气

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采取加盖密闭,连同脱水车间恶臭气体一并通过管道收集进入3#除臭系统处理,采用“两级化学洗涤(酸洗+碱洗)+低温等离子”组合除臭工艺,处理达标经20m排气筒排放。

(4)沼气锅炉燃烧废气

项目设置一台3.0t/h沼气锅炉为项目预处理生产线提供热能,沼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 mg/m3)及《2019 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NOx:50mg/m3),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5)发电机组燃烧废气

沼气经过脱硫后作为发电燃料,经SCR脱硝后内燃机燃烧烟气进入余热锅炉,燃烧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 mg/m3)及《2019 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NOx:50mg/m3),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5m。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安装减振器、加装隔声罩等措施,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及加强绿化减轻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车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厌氧发酵区域、脱水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油脂储罐区采取重点防渗。对沼气净化利用系统、除臭系统、一般固废暂存处及其他附属工程采取一般防渗。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筛分机、破碎制浆、除砂器产生的杂质、沼渣、经脱水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送至六安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沼气脱硫副产品单质硫外售。软水制备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光氧催化装置废灯管/废催化剂定期更换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场区设置1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房,建筑面积20m2。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15 m2。

九、环境防护距离

结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中要求,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0m的范围,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均无敏感目标。

十、环境风险

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主要包括沼气、柴油、硫酸、次氯酸钠等物质泄露引发火灾或人员中毒;污水处理站设备发生故障导致事故废水排放至外环境。

企业按照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环境风险管理,对原料仓库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存放区域,防止在事故状态下引发连锁反应;在厂区内建设850m3事故应急池,事故状态下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十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项目建成运行后,企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环境卫生管理业》(HJ1106-2020)规定制定日常监测计划,对废气、废水中相关指标进行检测。

项目建成运行后污水处理站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测项目包括流量、pH、COD、氨氮),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信息,并在便于群众查看的位置竖立电子显示屏幕,将实时数据向社会公开,同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十二、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预测项目建成运行后年排放SO2为0.9t、颗粒物为0.35t、NOX为1.64t,市局核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SO2为1.8t/a,颗粒物为0.7t/a、NOX为3.28t/a。

十三、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工艺先进,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可靠,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项目一期工程实施后可解决六安市区餐饮垃圾问题,达到资源化利用目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该地区整体环境可以承纳的,具备环境可行性。单位应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建议,从环境影响角度,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做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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