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 (南部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经研究,现就南充市南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充市南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
二、项目代码:2020-511300-44-02-458055
三、项目业主:中节能 (南部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南充市南部县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充市南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包括2个单项工程:龙华寺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南部垃圾发电厂至龙华寺110KV线路工程。
1.龙华寺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在龙华寺220KV变电站现有围墙内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并进行间隔调整。
2.南部垃圾发电厂至龙华寺110KV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6.7km,按单回架设,导线截面采用185mm2,导线允许温度80℃。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1228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经我委委托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南充市南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项目编码:2022073),该项目建设方案及主要设备选择基本合理,线路路径走向相对优化,属于低风险项目。项目节能措施全面、可行,实施节能效果明显。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九、招投标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核准内容开展招投标活动。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其他事项:工程应严格执行国、省有关规定,严禁任意变通走样,杜绝违规操作。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