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辽宁省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钢铁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规范和指导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管理工作,提高集聚区的水资源效率,增强水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促进辽宁省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工作。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钢铁企业节水基本规定,水源及给水处理,主要生产工序节水,废水处理回用及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系统集成优化的术语和定义,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钢铁冶金工业用水,系统节水减排技术和废水处理回用技术,以及钢铁工业节水减排技术规定与方案设计,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系统的集成优化,系总体化纲领性要求。
详情如下: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钢铁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规范和指导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管理工作,提高集聚区的水资源效率,增强水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促进辽宁省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工作,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钢铁工业集聚区节水减排工作一般性的原则和主要节水减排技术途径。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辽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制订。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东北大学
本指南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5 年 月 日批准。
本指南自 2015 年 月 日起实施。
本指南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钢铁企业节水基本规定,水源及给水处理,主要生产工序节水,废水处理回用及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系统集成优化的术语和定义,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钢铁冶金工业用水,系统节水减排技术和废水处理回用技术,以及钢铁工业节水减排技术规定与方案设计,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系统的集成优化,系总体化纲领性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01]GB/T 30887-2014 钢铁联合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实施指南
[02] GB/T 7119-2006.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03] GB/T 12452-2008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04] GB/T 29749-2013. 工业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导则
[05] GB 50050-2007.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06] GB/T 19923-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07] GB 13456-201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08] GB/T 26924-2011 节水型企业 钢铁行业
[09] GB/T 18916.2-2012 取水定额 第 2 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10] GB/T 21534-2008 工业用水节水 术语
[11] GB 50506-2009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12] DB13/T2082-2014 钢铁企业节水技术导则
[13] HG/T 3923-2007 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
[14] CJ40 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
[15] HJ 465-2009 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
[16] HJ 2022-2012 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7] YB/T 4256.1-2012 钢铁行业海水淡化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低温多效蒸馏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543,GB/T 29749-2013 和 CJ40 涉及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钢铁工业集聚区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agglomeration district
钢铁工业集聚区(钢铁冶金工业集聚区)包括区域的采矿选矿企业、烧结企业、焦化企业、炼铁企业、炼钢企业、轧钢企业、给水厂和城市居住区等。
(2)节水 water saving
采用法律、经济、社会和技术手段,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取水量和用水量、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排水量、保护水资源,保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过程和方法。
(3)新鲜水 freshwater
新鲜水(新水、工业新水)企业内用水单元或系统取自任何水源被该企业第一次利用的水。
(4)钢铁工业废水 waste water from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钢铁工业各生产单元及辅助设施产生的废水。
(5)钢铁工业集聚区综合废水 complex waste water from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agglomeration district
由钢铁工业集聚区内排水系统汇集和输送的,经总排口对外排放的废水。
(6)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再生水主要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其水质介于自来水(上水)与排入管道内污水(下水)之间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在污水工程方面称为“再生水”,工厂方面称为“回用水”。
(7)非传统水源 untraditional water
非传统水源是指不同于传统地表供水和地下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8)吨钢用水成本 water cost per ton steel
钢铁企业吨钢用水成本包括取水费、排水排污费、电费、水处理药剂费、环保罚款、人工费、维修费、折旧费及其他零星费用。
(9)系统节水 system water saving
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取水、用水系统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综合考虑,对于非传统水源开发、节水工艺与设备、废水直接回用、再生水回用和再生循环的所有可能的途径,通过科技节水、产业节水和政策节水,采取汰旧换新、改进工艺、加强维护、优化系统、智能控制、能效管理和资源利用等方式,达到用水系统新鲜水消耗、吨钢用水成本和废水排放同时最小的目标。
(10)废水“零排放” waste water zero disge
废水“零排放”是指工业水经过重复使用后,将这部分含盐量和污染物高浓缩成废水全部(99%以上)回收再利用,无任何废液排出工厂。水中的盐类和污染物经过浓缩结晶以固体形式排出厂送垃圾处理厂填埋或将其回收作为有用的化工原料。
(11)水系统网络 water system network
钢铁工业集聚区的水资源利用是以水网络形式存在的,所谓水系统网络是指多种水源经过水质转换环节后形成多个水种,供多种工序使用,废水经处理后在不同尺度上回用、串级使用或排放,这样的水系统实际上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水网络。
(12)水系统集成优化 water system integrated optimization
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将整个用水系统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综合考虑,对用水系统中的各种污废水的回用、再生和循环的所有可能得机会进行综合考察,采用过程系统集成的原理和技术对用水系统进行优化调度,按品质需求逐级用水,提高用水系统的重复利用率,使用水系统的新鲜水消耗量和废水排放量同时减少。
(13)水循环经济 water recycling economy
水循环经济就是把清洁生产与废水利用和节水减排融为一体的经济,建立在水资源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按自然生态系统模式,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水资源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实现污水最少量化与最大的循环利用。
4 基本规定
(1)钢铁工业集聚区应以集聚区水系统整体为优化对象,以降低水资源消耗、降低吨钢用水成本、减少废水排放、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目标,采用系统节水的思路和方法,实现节水减排。
(2)现有钢铁企业的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必须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淘汰。
(3)新建、改建、扩建钢铁企业工程项目,其水系统应根据系统节水的理论和方法进行总体规划,水系统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时,水系统设施须根据总体规划进行分期建设,且分期建设投产时间不得滞后于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投产时间,并不得缩小水系统的建设规模。
(4)新建、改建、扩建钢铁企业工程项目严禁采用落后的、被淘汰的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应按照 GB 50506—2009 和本技术指南进行设计。
(5)新建钢铁工业集聚区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综合治理与回用。现有钢铁企业应结合改建项目及水系统改造,建设污水处理厂。钢铁工业集聚区废水治理与回用工程及设施应按照 HJ 2019—2012 和本技术指南进行设计。
(6)钢铁工业集聚区的水源选择应根据集聚区周边水资源的特点,进行水资源论证,根据水资源论证结果,统筹规划、开源节流、合理利用水资源,并应开发利用非传统水源。
(7)新建钢铁工业集聚区,除循环供水系统外,集聚区必须按照分质供水要求设计相应的供水管网,供水管网分为生活供水管网、生产供水管网和消防供水管网三大类。其中,生产供水管网一般分为工业新水供水管网、软化水供水管网、除盐水供水管网、回用水供水管网和浓含盐回用水供水管网等。现有企业及其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厂区供水管网必须按上述给水管网供水方式逐步改造并实施。
(8)新建钢铁工业集聚区,各企业厂区应采用分流制排水方式。除循环供水系统外,厂区应按分质排水要求设计相应的排水管网,排水管网一般包括生活排水管网、工业废水排水管网、浓含盐废水排水管网和雨水排水管网。
接触焦炉煤气的排水,须单独进行处理。
现有企业及其新建、改扩建项目厂区排水应按上述排水管网系统逐步改造并实施。
(9)钢铁工业集聚区应最大限度地实现废水资源化与废水处理最少量化。
1)最大限度地实现水的串级使用,实现废水处理量的最小化。针对各用水单元对水质要求的不同,可以实现水的多次串级使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处理的费用。
2)针对废水的不同性质(含油、尘、有机物、无机物和夹杂物等),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处理后的水供给不同的部门,以减少处理量、处理难度和相关费用。
3)提高水处理的浓缩倍数,开式循环水系统的浓缩倍数一般不应小于 3,硬度较高的特殊水质可适当降低。
(10)钢铁工业集聚区应大力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及装备。
1)应大力推广“三干”等节水技术。即大力推广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干法除尘、干熄焦技术,以及高炉渣干法粒化等处理技术,使废水最大限度地减少,相应地减少处理量和外排废水量。
2)冷却过程节水应采用高效制冷技术、加热炉汽化冷却技术、节水喷雾型高效冷却塔等。
3)软水密闭循环系统应消除循环过程再生水的跑冒滴漏和蒸发时水的损失。
(11)新建、改建和扩建钢铁工业集聚区工程项目应有覆盖各用水工序和信息种类的,集信息采集、显示、用水科学性分析和优化调度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化水系统网络信息平台。应根据钢铁工业集聚区内企业的工艺流程、水杂质种类及浓度、地理位置布局等因素将拟优化对象划分为若干个子系统,子系统可以是一个用水单元或多个用水单元。
(12)新建、改建和扩建钢铁工业集聚区工程项目应有完善的给排水计量设施、用水与废水回用系统在线监测设施和水优化调度手段。水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 GB24789-2009 及 GB/T 7119-2006 中表 1、GB 17167-2006 中表 1~表 4、GB/T 21368-2008中表 1~表 3 的规定。取水计量应符合 GB/T 28714-2012 的规定。在线监测的范围与内容应包括水量检测、水质检测和设备运行状态检测。
(13)冶金工业集聚区应根据用水单元的设计参数、工艺条件、物料属性、设备类型和材质、操作要求等,结合企业所采用的水处理技术及专家经验评估确定其极限浓度和极限水流量数据。钢铁工业集聚区水系统网络集成优化水质约束参考限值可参考GB/T 30887-2014 中附录 B 的表 B.1~表 B.2,各用水单元进出水水质极限值可参考 GB/T30887-2014 中附录 C 的表 C.1~表 C.2。
(14)冶金工业集聚区应根据用水单元进、出口极限浓度和流量计算相应的杂质负荷,并采用图示法和数学规划法等方法计算最小新水量、最小耗水量、并进行用水管网的优化,绘制出用水网络优化的水流图。
(15)冶金工业集聚区应根据 GB/T 26924-2011 建立钢铁工业集聚区的用水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吨钢综合水耗、吨钢新水用量、吨钢循环用水量、吨钢串接水量、吨钢回用水量、吨钢产品水量、吨钢外排废水量、吨钢水损失量、水重复利用率、废水回用率、直接冷却水循环率、间接冷却水循环率、用水综合漏失率、吨钢用水成本等。并应将集聚区水系统优化前后的指标进行对比和评估。
(16)现有钢铁工业集聚区应按照 GB/T 12452-2008 进行水平衡测试,周期五年。遇到用水情况有重大变化时,应进行水平衡测试。从整个集聚区水资源综合平衡出发,对其温度、水量、悬浮物、溶解盐类和水质稳定等综合因素要进行全面平衡与处理,保证在提高回用率的同时,确保水质安全,使整个集聚区用水系统无障碍运行。
(17)钢铁工业集聚区各企业吨钢(吨产品)取水量应符合 GB/T18916.2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