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已于2020年3月4日发布,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代替《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 33372-2016),属强制性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根据胶粘剂产品中不同的分散介质和含量,将胶粘剂分为三类:溶剂型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通常,水基型胶粘剂和本体型胶粘剂为低VOC型胶粘剂。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已于2020年3月4日发布,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代替《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 33372-2016),属强制性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根据胶粘剂产品中不同的分散介质和含量,将胶粘剂分为三类:溶剂型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通常,水基型胶粘剂和本体型胶粘剂为低VOC型胶粘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