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发布邢台市2019年工业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结果。结果显示,评定A级企业0家,B级企业33家。详情如下:
邢台市2019年工业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结果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大气函〔2019〕648号)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对纳入《邢台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部省明确的重点行业企业,严格按照“短板原则”,从严评定。经专家现场评审及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多次会审,评定B级以上企业共33家(名单附后)。其中A级企业0家;B级企业33家。现予以公示。
近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发出通知,按照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要求,在今年11月底完成整改的工业企业,绩效评级等级可予以调整。对存在未按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未执行应急减排管控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降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