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发布《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级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四批)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有关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暂行规定的通知》(川环发〔2018〕31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8〕65号)等相关要求,2019年10月至今,我厅组织对各市县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专家技术评审、部门会审,现将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纳入2019年度省级储备库(第四批)管理(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4)。
请你们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加大政府投资、创新投融资机制等方式积极落实项目资金,加强督导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入库项目生态环境效益。
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度省级项目储备库(第四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