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山东费县环境保护局水环境生态监测、工业污染物监督、比对监测及环境核查选聘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XYDCG20160824
一、采购人名称:费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临沂市费县文化路68
联系人:姜主任 联系电话:17862259706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沂鑫一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新方嘉园5号楼2单元1102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39-2052576
三、项目名称:费县环境保护局水环境生态监测、污染源监测、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选聘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
项目编号:XYDCG20160824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并符合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数据及结果通过各项记录能够溯源;
3、检验检测机构至少是通过山东省省级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在项目所在市范围内建有实验室,并且该实验室能够符合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至少具备地表水、污染源废水和废气监测等与环境检测相关的认定资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体系文件得到有效实施的材料、文件等;
4、投标单位必须是在省环保厅登记备案的,且检测信誉高,无违反国家、省颁布监测技术规范的记录。省环保厅监督检查结果为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5、熟悉监测领域水、气、声、渣等监测技术规范和各种环境质量、排放及分析方法标准;且具有随时进行随机检查检测的能力;
6、拥有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的检测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物质,且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技术人员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标准物质有管理程序并正确使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