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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和县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3  浏览次数:666
核心提示:为深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提高安徽太和县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效率,太和县人民政府计划以BOT方式建设太和县污

为深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提高安徽太和县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效率,太和县人民政府计划以BOT方式建设太和县污水处理工程。经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德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和县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

2、项目编号:XDAHZB2016-087

3、项目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4、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太和县

5、服务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太和县行政辖区。

6、项目规模:

太和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总建设规模为8万m3/d,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0万m3/d;其中,3.5万m3/d为生活污水,0.5万m3/d为发艺园预处理污水,以及70公里长管道建设,两座泵站建设。

发艺园工业污水处理部分建设总规模为1.0万m3/d,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0.5万m3/d,预处理后进入第三污水处理厂。

太和县马集乡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站项目,发艺工业污水(含聚集区内生活污水)1000m3/d,马集乡生活污水2000m3/d。(该项目由中标单位与马集乡人民政府签订协议)

投资: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一期投资约25000万元

7、工艺要求:工艺要求及项目概算详见安徽省科林环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太和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

8、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

二、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太和县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招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内容以及管网、泵站、厂区建设部分的投融资及建设,并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按照谨慎运行惯例负责运营与维护,按《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对本项目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重置,并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地向太和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无偿移交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应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共同委托的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特许经营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及试运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4、2015)每年净资产规模均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

2、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国境内至少具备一个投资(全资或控股)、建成并正在运营的单体日处理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绩。

3、具有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为本项目出具的总额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贷款意向函或者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4、近三年内(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投标单位应开具由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执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6年9月22日起可在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三角元,太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2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德众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先生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58-8627598电话:17755885588

地址:太和县建设路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6号

八、重要提示:

8.1中标候选人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如中标,投标人在投标时所做的承诺将对项目公司具有约束力,中标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证该声明得以落实。项目公司成立后,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德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项目公司正式签定《特许经营协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8.4政府方已完成或正在开展的前期工作包括:

(1)完善法律授权手续;

(2)完成项目初步选址,并提供厂区红线图;

(3)完成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批复;

(4)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批复;

(5)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8.5中标人应完成除上述前期工作之外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太和县污水处理工程,在特许经营期内接收并收集污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2)在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地向太和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无偿移交。

8.6为了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政府方已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并垫付了费用,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具体工作及费用包括如下:

(1)委托相关机构编制项目土地红线图、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费用;

(2)上述相关报告或文件的报审费用;

(3)项目工程其他前期费用等相关咨询费用。

以上费用共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的机构支付。

8.7需要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还包括:

本项目各阶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等费用;

以上费用由中标人或中标人成立的项目公司按规定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考虑到此项费用。

8.8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使投标文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9中标人必须按照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确定的工艺进行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工艺。

2016年9月22日

原标题:太和县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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