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成效,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就开展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企业责任,提高监管水平,全面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考核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成立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环境监察支队领导为副组长,市局污防科、市环境监察支队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同时各分局要根据市局要求设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是在企业自查、各分局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市局进行重点抽查和考核检查。市局考核组定于9月底前对各县、区工作进行考核评级,对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重点考核打分。
三、考核重点
对各县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全部进行考核,其他产废单位考核不少于5家。
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市1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2.重点产废单位: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含)吨以上的企业(见2019年申报登记统计名单);
3.其他产废单位:各县区重点行业中产废量较大企业(2018年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3位的企业);
机动车维修行业;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长期贮存不及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各县区随机抽查不少于2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分局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总结(要求见附件2)、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附件3)、2019年度企业自查和考核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于9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二)各分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自查,组织开展规范化管理考核检查和督促企业整改,对企业规范化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清单,限期完成整改,不断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环境问题,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尽快安排部署,重点对2018年省厅检查考核的14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要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存在问题整改为契机,对辖区内涉危废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举一反三,彻底查找问题,切实摸清底数,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附: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宝鸡固废管理群下载)。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3.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被考核单位现场检查基本情况记录表
4.2019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结果汇总统计表
联系人:市局污防科胡蓉 电话:3260359 3262510(传真)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