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首创股份就投资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相关事宜发布公告,详情如下:
首创股份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8316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投资16822万元,配套管网建设投资31494万元;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和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青石”)拟在临沂市设立项目公司(暂定名为临沂首创博源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首创博源”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工作。
特别风险提示:水费回收风险。
一、项目概述
2019年12月13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投资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48316万元,其中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投资16822万元,配套管网建设投资31494万元。公司将在临沂市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额48316万元,为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入库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实施,项目内容包括新建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19.4公里,并对上述资产进行运营和维护,本项目本期规模为5万吨/日,远期设计规模10万吨/日。本项目合作期为26年(含建设期)。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暂定名为临沂首创博源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4480万元,首创香港出资14335万元,持有其99%股权;
首创股份出资130万元,持有其0.9%股权;四川青石出资15万元,持有其0.1%股权。因首创香港和四川青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本项目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监事,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全部由首创股份委派。监事由首创股份委派。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临沂市住建局”),地址为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负责人为王彦君,其联系电话为0539-7255338。临沂市住建局与首创股份、首创香港和四川青石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9月27日;公司类型: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14.29亿港币;总经理:郝春梅;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夏愨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16楼1613-1618室;经营范围:
水务项目投融资、咨询服务等。
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8年3月7日;公司类型:有限责
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裴自川;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股
东/实际控制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
段56号附10号;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
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由临沂市住建局(甲方)和首创股份(乙方1)、首创香港(乙方2)、四川青石(乙方3)签署《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合同》(简称“《PPP项目合同书》”)。鉴于项目公司尚未成立,《PPP项目合同书》由甲乙双方先行签订,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再由甲方与项目公司以《PPP项目合同书》条款为基础正式签署协议。
(二)《PPP项目合同》主要内容
1、特许经营权:合作期内甲方授予项目公司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附属建、构筑物以及与其相配套的电气、自控、仪器仪表和配套
管网19.4公里等。
3、合作期限:26年,包含1年建设期。
4、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5、支付节点: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每月支付一次,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每半年支付一次。
6、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公司负责污泥浓缩和脱水处理,处理后污泥含水
率≤80%。
7、期满移交: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应按照约定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8、协议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项目为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入库项目,公司在临沂市已投资多个污水项目,且本项目与临沂市其他项目公司距离较近,投资本项目有助于公司在临沂区域内形成区域化规模效应和集约化管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水费回收风险:污水处理服务费可能存在回收不及时的情况。
解决方案:项目公司将及时与政府方沟通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收事宜,落实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回收工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