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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金坛区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0  浏览次数:1005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JTXD2016-A0206-015号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金坛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2016年度太湖流域

招标编号:JTXD2016-A0206-015号

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金坛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2016度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金坛区河道整治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2016年度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金坛区河道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JTXD2016-A0206-015号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坛发改投字〔2016〕78号 ;

2.投资额:约5000万元;工程地点:金坛区;

3.建设内容:对全区范围内10条河道进行清淤、岸线综合整治,恢复原河道过水能力,建设4座水环境改善建筑物,促进河道水流循环,改善河道水环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期:2016年10月—2017年5月,缺陷责任期:1年(开竣工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5.监理费:本工程监理采用费率招标,控制费率为经审计审定的工程施工结算价* 25 ‰;

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包括监理平行检测)。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资质等级: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副总监: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其他人员要求:必须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监理人员常驻现场。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具有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机电等专业。

5.投标供应商的业绩条件:投标供应商近5年(2011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泵站及水坝工程,以上条件都要满足,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6.总监的业绩条件:近5年(2011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泵站及水坝工程,以上条件都要满足,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7.按照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要求投标单位诚信等级C级及以上。

8.投标供应商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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