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鹿邑县餐厨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许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收到全资项目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鹿邑县城市管理局签署的《鹿邑县餐厨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明确由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后,在合同期限内完成鹿邑县餐厨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移交。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负责人:孙永健
住所:周口市鹿邑县紫气大道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匡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19号2501室-11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开发、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服务:生态环境工程、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批发、零售:环保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甲方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规模:设计规模为60吨/日(含地沟油)。
2.项目特许期: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1年)。
3.处理费:餐厨废弃物处理补贴费255元/吨,垃圾转运补贴费62.57元/吨。
4.项目运作方式:采用PPP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所述项目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加公司在河南省的餐厨垃圾处理规模,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该项目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建设期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资源化产品不能有效销售,餐厨垃圾服务费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鹿邑县餐厨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