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旅顺经济开发区供热公司的委托,为旅顺经济开发区供热公司除尘器、脱硫塔等改造工程项目—混煤机供货与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旅顺经济开发区供热公司除尘器、脱硫塔等改造工程项目—混煤机供货与安装采购
2.招标编号:ZQ2016-1081
3.招标内容:混煤器供货与安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本次采购为一台20T/H(14MW),二台40T/H(29MW)热水锅炉加装锅炉混煤器技术装置,含: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购预算为58.96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注册在中华人员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设备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混煤器)合法有效的经销授权;
(3)本次投标设备必须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要求,投标设备无专利权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4)投标人必需提供近期该类货物供货情况。
(5)投标企业必须在国内供暖行业有较广泛的使用业绩。
备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主要设备(混煤器)合法有效的经销授权原件及其相应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7.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6年9月8日起至2016年9月14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00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37号)报名及发售(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6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6年9月28日北京时间13:30在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原水师营瑞鑫水晶城售楼处)。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旅顺经济开发区供热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37号
电话:(0411)39728170
联系人:陈宏宇
10.保证金收取
收款单位: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
账号:310361697463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62685826-8123
原标题:旅顺经济开发区供热公司除尘器、脱硫塔等改造工程项目—混煤机供货与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