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竞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编号湖财采确[2016]1415号批准,现就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安[2016]-06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预算:约17万
序号采购内容单位及数量采购预算(万元)
四标段溶解氧测定仪、医用冷藏箱、噪声仪、多功能声级校准器一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17
五、合格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12日-9月19日,上午08:30-11:00;上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龙王山路1278号(中大绿色家园营业房)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包括投标设备的维修承担者)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4、投标保证金已交纳凭证(银行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