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发布《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详情如下: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公示
根据省大气办《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141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建立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通知》(冀环大气函〔2019〕1055号)文件要求,现对被被纳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2月4日
监督电话:0311-66505316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