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7年5月通过了丹东市环保局的审批。该项目原建设单位为“凤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上海电气集团(凤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地点不变,但主要建设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动,将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变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BcW4EURjBgfe4uOw5Asrg
提取码: v8xb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至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47-5号 ,联系人:赵宸,联系电话:1824255377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内(具体评价范围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文链接可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