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县马营涧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FYZB-2016-202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宁县马营涧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洛发改投资(2016)52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洛宁县赵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马营涧河道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赵村镇古寨村西,是洛河的一级支流,上游有大沟口水库,控制流域面积64.5km2,总库容1018万m3。马营涧发源于熊耳山北麓老界岭,由南向北汇入洛河,两岸为耕地和村落,河道距洛宁县城10km。
本次河道治理为马营涧大沟口水库以下,桩号3+000~4+400,治理长度1.4km,河道上游为山区、丘陵区,河道呈U型,下游汇入洛河。治理段河道河槽为宽浅式和U型,平均比降为1/55,河道有漫滩,两岸没有堤防。
2.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为1个施工标段,招标内容为:
施工标段:河道(桩号3+000-4+800)采用厚度为0.2m的现浇C20砼护砌,护砌顶高程按20年一遇洪水位加0.5m控制,坡比为1:1.5;防冲齿墙坡比1:1,为厚度0.30m的现浇C20砼,坡脚基础埋深为2.0m左、右岸采用新建坡式护岸,护砌总长2800m。
2.3工期要求
施工标:120日历天(到2016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工程的8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6)2013年元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上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