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皖环发〔2017〕80号),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组织审查,现将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于12月7日前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551-62376635
电子邮箱:ahhbtgcc@126.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28日
安徽省专家库专家公示名单
(专家名单按申报、审核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