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发布《关于加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基础电力保障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
现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基础电力保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按照要求,开展调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制定相应措施,加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保障工作,保障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并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工作开展及整改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伟伟 85891845
邮箱:sjzhbjjcc@163.com
附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基础电力保障的通知》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