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刘高手村南3km处,大庆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现有厂区内(经度124°59'22.6",纬度46°26'05.5")
建设内容:建设3×500t/d机械炉排炉配套安装+2×15MW汽轮发电机组和+3×40.4t/h自然循环余热锅炉,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500t/d,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54.75万t,配套建设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等附属设施。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刘高手村南3km处,大庆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现有厂区内(经度124°59'22.6",纬度46°26'05.5")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644028333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校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845787252
E-mail:991417617@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点击下载)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2”和“3”。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