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要求,我局组织对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10月31日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其中A级企业2个,B级企业45个,保障性企业682个,保障性工程1345个。现对申请AB级企业、保障性企业和工程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11月25日-12月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目全;电话:87671300;传真:87671821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A、B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