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外高桥保税区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监测机场保税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国家、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资质证书; 3)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及时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4)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外高桥保税区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监测机场保税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815-128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201610341)
3、预算编号:01-16-089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外高桥保税区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监测机场保税区环境质量监测,预算金额88万元。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880000(国库资金:88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8-1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07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2. 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4.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招标一部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