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9年通过规划联审会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微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告。
意见反馈地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规划科
电话:0537—8235669 邮箱:wsgh6967@163.com
注:如果对公告内容有不明确的,请用以上方式联系咨询。
一、公布方式:微山县人民政府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
二、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微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微山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位置:微山县至欢城镇S348段前寨门口村东侧工业园区内
4、用地性质: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规划用地面积82596m²,总建筑面积39589.43m²,容积率0.71,建筑密度38.23%,绿地率30%。
三、附图:项目总平面图 、鸟瞰图 、主要单体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