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资讯 » 政策标准 » 正文

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次数:711
核心提示:日前,广东省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详情如下: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各地

日前,广东省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详情如下: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要求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财务处)反映。

原《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环函〔2018〕254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11月15日


 
 
[ 最新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最新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m.cntfj.com

18264179969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