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电化集团生产厂区旧址锰污染土地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湘潭电化集团生产厂区旧址锰污染土地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和《湘潭电化集团生产厂区旧址锰污染土地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报告》)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湘潭电化集团生产厂区旧址锰污染土地修复项目位于湘潭市岳塘区原湘潭电化集团生产厂区内,本项目包括厂区内约4489.3m3表层建筑垃圾清理收集和清洗,厂区场地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方量为 56641.92m3,采用稳定化固定化修复;重金属和有机物复合污染土壤的修复方量为4030.84m3 。采用化学氧化法+稳定固定化修复;厂区内受污染的堆土土壤(表层和表下层土壤),重金属污染土壤约 17864.56m3,采用稳定化固定化修复;有机物污染修复的土方量为 1775.78m3,采用化学氧化法修复,重金属和有机复合污染修复的土方量为 5528.56m3采用化学氧化法+稳定固定化修复;修复后污染土壤回填至做好防渗管控措施的回填位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81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0.61hm2,临时占地0.20hm2(施工临建区1处占地0.20hm2),不属长株潭绿心建设重大项目。项目总投3338.3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75.80万元。本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2019年11月竣工,工期6个月,项目在建设和运行期间(特别是建设期)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因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保护项目区和周边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方案报告》的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详实,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81hm2,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为183.41t,其中水土流失背景流失量为14.85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68.57t。
四、基本同意《方案报告》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治理措施设计。
五、同意《方案报告》的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原则和结果。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73.33万元。
六、建设单位下阶段要做好以下水土保持工作:
1、建议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减少移动土石方量。
2、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和管理等保障措施,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做好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等有关水土保持的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4、做好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按时提交监测报告,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5、后续设计应与本方案相结合,避免重复计列工程数量,确保投资资金安全。施工图必须有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的较大变更和后续设计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前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自主验收备案资料。
原标题:关于《湘潭电化集团生产厂区旧址锰污染土地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