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配套锅炉综合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6-07-5049
1.招标条件
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配套锅炉综合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阳新区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2.2项目概况: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阳新区,电厂一期装机容量为2×135MW燃煤发电机组,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3月和6月投入商业化运营,服役10年,主辅设备运行正常。
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2×135MW燃煤发电机组,采用超高压参数中间再热机组,配2×135MW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单汽包、自然循环、高温绝热型旋风分离器、半露天岛式布置、全钢炉架、固态排渣。2台机组在建设时同步配有炉内脱硫装置,投运后增加了烟气脱硝系统(SNCR)。为应对河南省超低排放改造NOX<50mg/Nm3的要求,提高锅炉运行经济性和可靠性,降低环保成本,电厂拟对1号、2号锅炉进行综合改造。主要内容包括:燃烧优化、布风装置及风帽改造、旋风分离器提效改造、分离器中心筒改进、返料器优化改造、防磨装置优化、回料阀和回料立管膨胀节改造、原有SNCR脱硝系统提效改造、燃烧调整试验等。
投标人负责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配套锅炉综合改造工程设计、施工、调试、试验、材料采购、设备供应并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设备及其它物品等。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配套锅炉综合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计划工期:本工程拟于2016年9月10日开工, 2016年 10 月 15日竣工并交付使用。
2.5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投产,并达到国家优质工程验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合格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