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凤县县城生活垃无害化处理厂项目”的环境影响有关事宜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名称:凤县县城生活垃无害化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凤县顺达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凤县双石铺镇陈家湾村安沟口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234.0m2(4.85亩),整体用地呈规长方形,总投资约4436.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主要为接收、储存与进料系统、热解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等);辅助工程(飞灰及炉渣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公用工程(办公生活区、供水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渗滤液处理站、监测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处理系统等)。
本项目服务年限为14年,日处理生活垃圾50吨,配置1×100t/d立式热解焚烧+余热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新增8T后装式压缩车1辆。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急冷冷却+空气预热器+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湿式脱酸”的组合工艺。本项目不包括垃圾转运及运输系统的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凤县顺达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阳阳联系电话:0917-4800843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滨江路10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A座22层4号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917-3338880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查阅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公告发布单位:凤县顺达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