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该业务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有效。
原标题:维尔利及部分子公司拟与浙商银行开展不超1.5亿元资产池业务
维尔利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该业务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有效。
原标题:维尔利及部分子公司拟与浙商银行开展不超1.5亿元资产池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