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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4  浏览次数:1109
核心提示: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招标编号:HNZB2016-05-6002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由华能山东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HNZB2016-05-6002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由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一、二号机组为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决定实施改造,环保改造总的方案为:SCR反应器提效改造+低低温省煤器改造(已完成)+脱硫吸收塔提效改造+增设湿式电除尘器+引风机增容改造。为保障改造工程顺利进行,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协调管理、信息协调管理;保修阶段的监理。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7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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