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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签订2.4亿元《富锦市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09  浏览次数:963
核心提示:永福股份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与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了《富锦市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永福股份公布,公司于201911月19日与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了《富锦市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含税金额约为2.4亿元。

本期建设1×30MW抽凝汽轮机组机组+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步建设炉内脱硝(SNCR)及炉外烟气净化装置。该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的EPC总承包方式建造,承包人负责工程自初步设计起至完成72+24小时整套启动试运行、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且质量保修期满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培训、工程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质保期服务)和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子项设计接口的归口管理等全过程EPC总承包。2020年12月2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

公司与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合同含税金额约为2.4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6.86亿元的35.00%,,预计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签订该合同,实现了永福股份在生物质发电EPC总承包领域的突破。永福股份将继续立足绿色发展理念,精心组织、精益管理,践行深度优质服务理念,与客户携手共创精品工程,为富锦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贡献力量。


原标题:永福股份签订2.4亿元《富锦市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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