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Julia Gillard)7月10日下午宣布,澳大利亚政府拟从明年7月开始征收碳税,每吨23澳元(约合人民币160元)。
按照方案,征收碳税对象为,电力、交通、工业和矿业等500家高碳排放企业,它们占澳大利亚碳排放总量的60%以上。
碳税征收3年后,将正式过渡为温室气体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机制。
作为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在所有发达国家中最高的国家,澳大利亚此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清洁能源。目前,澳大利亚80%的电力供应来自于火电。
澳大利亚7月10日同时发布了清洁能源计划,超过130亿澳元将被投向清洁能源项目。
该方案需要在下半年获得澳大利亚国会通过。如能获得国会通过,澳大利亚将成为继欧盟、新西兰之后的第三个有望在全国范围内引入碳交易机制的发达国家。
澳大利亚方案对中国的影响受到关注,“中国每年从澳大利亚进口大量的资源,比如铁矿石和煤炭等,澳大利亚出口型企业很有可能会把增加的成本,通过抬高出口价格,转嫁给中国的进口商”。中创碳投有限公司战略总监钱国强预计。
碳价机制方案已定
严格意义来说,澳大利亚将实行的是碳价机制方案,方案的前三年类似于征收碳税,之后过渡为市场机制。
这将是欧洲以外最大规模的碳排放限制方案。澳大利亚政府希望,到2020年可以减少1.59亿吨碳排放,与2000年相比减排5%。
“相当于少开4500万辆车。”吉拉德说。
前三年碳价采取固定机制,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碳价从每吨23澳元开始,每年增长2.5%。
受控于碳价的企业名单包括,国际电力(International Power)、TRU能源(TRUenergy)等电力企业,布鲁斯科(BlueScope)、一钢(OneSteel)等钢铁公司以及力拓(Rio Tinto)、必和必拓(BHP Billiton)和伍德赛德(Woodside Petroleum)等矿产资源和石油巨头。
“该方案目前阶段的特征是,相当于是对大型排放企业征收碳税。每个企业到年底时需向政府提交其排放数据,并按要求缴纳碳价。政府并不允许企业提前无限量购买固定价格的碳排放权,并将多余的碳排放权留存到未来使用,因此目前在固定碳价机制下企业间不存在碳排放权交易的空间。”钱国强说。
每吨23澳元的碳价已经高于欧盟EU ETS的碳价,过去一年里EU ETS的平均碳价为每吨15.42欧元(相当于20.45澳元)。
但是,澳大利亚企业不能使用国际抵消机制产生的信用额,来冲抵其国内固定价格的排放权,因此,“这一机制也没有为清洁发展机制(CDM)等抵消机制提供新的机会,现阶段对国际碳市场的主要影响是提振市场信心”。钱国强评价。
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澳大利亚拟开展碳交易机制,碳价将由市场决定,同时,政府每年发放的配额数量将会实行“总量控制”。
“一旦碳交易开始,澳大利亚的碳价在2020年有可能达到每吨32澳元。”彭博新能源财经咨询公司悉尼研究团队负责人Seb Henbest说。
不过,能否顺利过渡到碳交易仍有变数。
“实施碳交易还需为被涵盖的行业设定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按一定的标准将排放权分配给每个排放实体等。这也就意味着今后政府还需在总量控制目标和排放权分配等问题上提出新的方案,这难免会遇到各种阻力,经历一番复杂的谈判和妥协,这些工作能否顺利推进,还要取决于固定碳价机制的具体实施情况。”钱国强评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