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二部)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SNCR改造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1608HNXT-S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SNCR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湘潭发电公司处于“长株潭城市群”,比邻大气污染重点区域之一的长沙,根据湖南省发布的《湖南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文件要求,电厂原有环保设施已经难以满足新环保标准要求。湘潭发电公司拟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NOx、SO2、粉尘等浓度排放,对此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本工程为大唐湘潭发电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一部分。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取EPC总承包方式,包括SNCR脱硝装置及其相关配套改造工程以及将#1、#2机组脱硝SCR区纳入主机DCS控制的改造,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施工、调试、试验(含项目改造过程中所需各种数据测试并提供相关数据分析报告)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能满足主机以及脱硝装置正常运行的需要。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分两台机组报价,招标人有权根据1号炉SNCR的实施效果和2号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后的排放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或调整2号炉SNCR改造方案。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2000万或以上。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3配套施工单位须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无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也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违法将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3.8业绩条件
3.8.1投标人近五年拥有2台套(含)以上的3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的脱硝总承包业绩,且性能考核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SNCR装置在燃煤机组的电厂成功运行且已证明安全可靠。
3.8.2业绩条件需提供合同/竣工报告/业主证明三项中的至少任一项作为证明材料,并附上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7月29日。
1)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8月9日上午10:00。
5.2送达地点:北京市。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查看招标公告、招标变更、澄清、中标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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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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