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最高法院当地时间29日推翻了奥巴马政府最雄心勃勃的环保措施之一,该措施旨在限制燃煤发电厂汞及其它有毒污染物的排放。行业团体及约20个州对美国环境保护局控制排放的决定提出挑战,称该机构没有考虑其规则会带来的惩罚性成本。
报道称,奥巴马政府的《清洁空气法》要求规则需是“适当和必要的”。挑战方认为,环保局在没有先做出成本效益分析的情况下,就决定控制排放,违反了法律。
环保局则回应说,机构在做出要控制排放的初步决定时,无需考虑成本问题。但该机构补充说,在后来制定排放标准时考虑了成本,而且不论如何,收益都远远大于成本。
报道指出,双方对所涉及的成本和收益有非常不同的理解。行业团体说,政府为得到约600万美元的收益,强加了每年高达96亿美元的成本。环保局则称,这些成本产生了数百亿美元的收益。
最高法院对14-46号案、密歇根州诉环境保护局的判决对环保人士来说是个挫折。
据悉,在2014年6月结束的最高法院开庭期里,大法官受理了有关其他两组环保规则的案 件,一个旨在限制发电厂的污染跨州排放,另一个旨在减少导致地球变暖的温室气体的排放。环保局赢了第一个案子,并在第二个案子上取得了很大程度的胜利,虽然最高法院当时曾表示,它仍准备对环保局的控制权做出限制。
最高法院29日的决定推翻了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该判决裁定,环保局对《清洁空气法》的解释是合理的。
巡回法院法官朱迪斯-W-罗杰斯代表多数派意见在判决书上写道:“环保局把其‘适当和必要的’注意力集中在与公众健康危害有关的因素上,而不是行业反对控制排放的理由、即控排成本高这个因素上,是合乎道理的做法。”
法官布雷特-M-卡瓦纳夫在反对意见中写道,从上下文来看,该法律对考虑成本的要求“是常识、俗言与惯例之事”。
奥巴马政府的新倡议旨在通过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一项新的规定,力图将美国火力发电厂的碳排放最高减少至20%。新规定将对火力发电厂的碳排放设定全国性限制,但也允许各州自行制定减少碳排放的计划,如增加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采用节能技术,以及创建或加入州一级的碳排放限额交易计划。
奥巴马政府希望在2030年以前,使发电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对于2005年时的水平降低30%。这一举措具有变革美国电力行业的潜力,但在法律和政治层面激起一轮挑战。
原标题:奥巴马环保新规受挫 最高法阻白宫限制排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