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5号)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部厅关于印发〈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19〕14号)、《湖北省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转运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对照“落实主体责任、合理布设收集网点、建立收集信息系统”的标准和要求,现将湖北省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转移和跨区转运第二批试点单位予以公示。
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7606955543):公司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2018年实际产能达到235万千伏安时;全省建成4个(孝感、天门、京山、咸宁)集中转运点,与20家银行等企事业单位直销点实行点对点收集,形成网点收集与集中转运一对一关系,拟与湖北麒臻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定集中转运点框架协议,按照规定改造湖北雄韬现有销售网点,与全省汽车4S店、通讯公司签订长期回收合同,规范建设收集体系,覆盖湖北全省;建立完善了危险废物标识、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有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1年没有因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与武汉镭立公司签订开发铅酸蓄电池回收信息系统合同,系统研发工作已启动,实现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化,落实电池生命周期有效追溯,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使用该系统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等信息,形成电子台账管理,数据能够与省级回收信息管理系统对接。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1日---10月25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袁军平
电 话:027-87165066
传 真:027-8716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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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