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签发的《关于(2019)京仲裁字第2408号仲裁案开庭通知》(以下简称“《开庭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披露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申请人许又志、王霞、王晓就公司收购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70%股权事宜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15日,上述仲裁事项经过第一次开庭审理。
二、本次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北京仲裁委签发的《开庭通知》,主要内容为:
关于申请人许又志、王霞、王晓与被申请人博天环境之间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本案仲裁庭决定于2019年12月26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由于本次仲裁尚未形成仲裁结果,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2019)京仲裁字第2408号仲裁案开庭通知》。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原标题:博天环境:仲裁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