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电厂脱硝剂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电厂脱硝剂项目由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电厂脱硝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设备现状: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4、5、6、7号机组脱硝系统根据设计要求在运行过程中需使用脱硝剂(尿素)进行中和脱硝。因尿素价格随季节变化波动很大建议按季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通过招标采购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我公司通知后3日内将公司需要数量的脱销剂送抵我公司指定地点,以满足我公司对该物资的使用要求。本次申请采购的脱硝剂品质(按照GB2440-2001标准,工业用优等品进行供货)
1.2.招标范围:
1.2.1标段划分及本标段名称: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4、5、6、7号机组6-8月份脱销剂的供货;
1.2.2 本标段招标范围:
我公司根据机组的运行情况每季度使用脱销剂在650吨左右。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申请人资格条件:
3.2.1 申请人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2.2申请人如为脱硝剂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3.2.3申请人须能满足我公司对该产品供货时间及数量的要求;
3.2.4 申请人所报价格应包含上述产品送抵我公司指定地点所需的运费,并能够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cn/news/UploadFile/201607/2016071410534029.png" />
招标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7月14日
原标题: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电厂脱硝剂项目招标公告(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