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替代和环保能源发展厅鼓励中小企业(SME)更换具有环保功能的机械设备,并给更换设备以免进口税待遇以及享受3年免法人所得税优惠。
据报告已经有52家中小企业提交的更换环保设备方案获得批准,拟投资金额累计达317多亿铢。
替代和环保能源发展厅副厅长、能源部代理副常务次长塔瓦叻表示,根据能源部长纳隆猜已经发布的消息,能源部已经与财政部沟通好,准备给予更换具有环保功能机械设备的中小企业经营商以减免税的待遇,以鼓励更多中小企业主动更换更加环保的机械设备,淘汰陈旧且不环保的设备。而相关的减免税收优惠待遇参照促进投资委员会(BOI)给予促进投资专案关于使用环保机械设备的条款执行。
替代和环保能源发展厅公布的相关鼓励中小企业更换具有环保功能机械设备的奖励优惠措施为,据促进投资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规定,凡重视投资环保机械设备的中小企业可获得豁免法人所得税3年优惠,最高优惠额度达不含土地费用和流动资金在内的投资总额的50%,比如,中小企业经营商特别投资1000万铢更换环保设备,其获得的最高豁免法人所得税额度则可达500万铢。
替代和环保能源发展厅表示,上述鼓励措施针对已经获得过促进投资委员会促投专案待遇的中小企业,也包括没有获得促进投资委员会促投优惠待遇的中小企业。据统计自替代和环保能源发展厅出台上述鼓励投资优惠政策以来,已经有52家中小企业提交的拟更换机械设备方案获得了批准,累计的投资额为317.119亿铢。
原标题:泰中小企业更换环保设备将获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