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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运环保:开晓胜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6  浏览次数:944
核心提示:盛运环保公布,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号)及《

盛运环保公布,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1号)。

经查明,盛运环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盛运环保2016度报告少计资产、负债约9.78亿元,存在虚假记载;盛运环保未按照规定披露2014~2018年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2014~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盛运环保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盛运环保作为债券发行人,未按照规定披露逾期债务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责令盛运环保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二、对开晓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胡凌云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杨宝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五、对王仕民、刘玉斌、丁家宏、范成山、韦文金、宋安宁、祝朝刚,郑凤才,赵晓阳、乔广义、程晓和、杨吉涛、潘岚松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开晓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我局认为:开晓胜时任盛运环保董事长,管理盛运环保日常业务,应当保证盛运环保作为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所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开晓胜指使、安排人员通过设立表外账户进行借款、违规提供担保、为其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所披露的年报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违法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大,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

对开晓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原标题:盛运环保(300090.SZ):开晓胜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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