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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发布《关于印发泰安市2019-2020年秋冬季重点行业绿色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5  浏览次数:512
核心提示:日前,山东省泰安市发布《关于印发泰安市2019-2020年秋冬季重点行业绿色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泰安市2019-2020年秋

日前,山东省泰安市发布《关于印发泰安市2019-2020秋冬季重点行业绿色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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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19-2020年秋冬季重点行业绿色管控实施方案》中提到,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按照泰安市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 2019-2020 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制定此方案。管控实施范围包括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其中建材行业主要包括水泥(含粉磨站)、陶瓷、砖瓦、石灰等行业企业。实施时间为工业企业秋冬季绿色管控实施时间原则上为秋冬季2019年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3 月 15 日。根据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各行业绿色管控实施时间。

限停产措施包括建材行业水泥(含粉磨站)企业停产。

对于不符合豁免要求的企业,应按照国家、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绿色管控方案规定,严格落实停限产的时间和比例。对于环保手续不全、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列入第一批 VOCS 在线设备安装名单未按期联网、监测数据造假、涉嫌偷排偷放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限产措施应以停产一定比例生产线计,或全厂停产一定天数达到相应减排比例。方案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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