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6GZ062号
2.3建设地点:卫辉市唐庄镇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施工包含工程量清单内的初沉池、臭氧单元、曝气生物滤池单元、配电、自控仪表、厂区电气、厂区给排水及工艺安装工程、绿化、厂区道路及广场、厂区围墙及附属配套项目,并负责试运行,保证出水性能指标达到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的全程监理。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要求工期:
施工标段:90日历天;
监理标段:全程监理。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完成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投融资组织能力;
3.3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污水治理服务能力评价生活污水一级或工业废水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以来在国内至少承担一个已完工的2万吨/天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
3.4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2联合体牵头方具有投融资能力;
3.5.3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投标报名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