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土壤环境潜在污染工业场地排查(三期)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可能作为被评估对象的颗粒物捕集器生产或销售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执行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节能产品和鼓励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土壤环境潜在污染工业场地排查(三期)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622-211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6321001)
3、预算编号:00-16-2298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目标通过潜在污染场地排查工作,切实掌握这些场地的潜在污染信息、风险水平和空间分布,确保场地后续利用安全性,进一步落实本市关于“强化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全面推进潜在污染场地排查”的相关要求,研发构建基于GIS空间信息的场地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为潜在污染场地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2017年5月底
7、采购预算金额:7500000(国库资金:75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执行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节能产品和鼓励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