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连电厂一期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涉及电除尘器提效改造、脱硫改造、低低温省煤器改造、引增合一改造,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华能大连电厂一期(2×350MW)两台机组分别于1988年和1989年投产。现拟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对一期机组进行电除尘器提效改造、脱硫改造、低低温省煤器改造、引增合一改造。计划于2016年9月至11月完成一期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2.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二、资格要求:
2.1华能大连电厂一期机组电除尘器提效改造工程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投标人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不少于10台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电除尘器改造或新建项目成功投运业绩,须提供合同主页复印件、性能试验报告和用户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