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7年5月通过了丹东市环保局的审批。该项目原建设单位为“凤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上海电气集团(凤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地点不变,但主要建设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动,将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变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变更)
项目地址:本工程位于辽宁省凤城市边门镇卜家村
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建设运营模式: 采用 PPP 模式建设运营;
建设规模:建设日处理规模500t/d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生产线
全厂占地面积:42727.36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电气集团(凤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宸
联系方式:1824255377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47-5号
②电子邮件地址:759117956@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