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热电联产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总投资:43980万元
5.建设地点: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6.建设规模:建设1×500 吨/天往复式机械炉排工业废弃物焚烧炉+1×25MW 抽凝式汽轮机机组,并配套建设辅助和公用系统设施,处理一般工业废弃物500 吨/天,年上网供电量10560万千瓦时和年供应蒸汽13.68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评价范围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锦南街道、板桥镇、玲珑街道和锦城街道的多个行政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污染物类型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废气:焚烧废气经“SNCR炉内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SDA+干法/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低温烟气烟气换热器GGH1+湿法洗涤+高温烟气换热器GGH2+蒸汽烟气换热器SGH+SCR炉外脱硝”烟气净化系统净化后高空排放,臭气经充分收集后,入炉焚烧,经预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废水:废水全部收集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充分回用于冷却塔补水,多余部分纳管,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通过落实各项消隔声措施,加强运行维护,厂界可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按规范进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是对临安区一般工业固废的集中处置,符合对固废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同时,缓解临安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的困境,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避免固废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的产业政策的要求,也符合临安区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促进地方环境质量的健康发展;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对区域环境具有明显的正效益。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咨询相关环评资料。
2.期限
自公示第二日起计,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及对象
(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的各利益相关方。
2.注意事项
反馈时请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张贴和网络公示的形式进行。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张贴公示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时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公示。
九、建设项目相关各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地址: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59号电话:0571-58687126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电话:0571-86059056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
发布单位: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