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信阳印发《2019年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2019年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浉河区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00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00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19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9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19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分类方法
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暂分为四类。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指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四、工作任务
(一)成立专门机构。7月15日前,完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办公室)组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每月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规章制度。7月底前,办公室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着眼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工作方案和规范要求。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制定本辖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信阳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方案》,市环境生态局制定《信阳市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方案》,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信阳市教育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房产服务中心制定《信阳市物业管理区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制定《信阳市旅游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制定《信阳市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公共交通场所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方案》。所有成员单位都要按照职责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开展业务培训。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1次;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和街道办事处要制定辖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分批次逐步展开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全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每年培训不少于2 次(每半年1次),街道办事处培训不少1次。市教育体育局要分批次逐步完成市属中、小学及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要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酒店、家政公司分别完成导游、酒店服务员、保姆的培训;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医疗单位做好本部门医疗从业人员的医疗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工作。〔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管委会(开发区)及各成员单位落实〕
(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体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7月15日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直接组织的方式,完成示范小区和公共机构分类垃圾桶、宣传板、标识牌的设置工作;7月底前,完成对现有运输车辆的改造,配备再生资源和有害垃圾运输车辆,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9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按照分散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的易腐垃圾处理原则,全面启动易腐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并分别开工建设1-2座有害垃圾专门暂存场所和1—2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五)开展街道示范片区创建。6月底前,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确定一个街道,开展好以街道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创建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扎实开展“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进商场)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七)开展检查考评。办公室成立督导考评组,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采用民意调查、抽查暗访、第三方考核等方式,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实施督导考评。
(八)开展工作总结。12月底前,逐级开展经验总结,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措施。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中心城区3.5万户试点由市级财政保障,其它部分由县区财政保障。
(三)加强统筹协调。市供销社要督促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选址筹建工作,尽早解决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真正把“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处理体系。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加强对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企业和人员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市督查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序开展。